2019云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及港澳)审批材料清单及基本办理步骤(附材料包及样表)

  • 日期: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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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受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条件: 

1前一年度向学校申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并通过省外办审批的;

2、如因特殊原因前一年未能申报的,在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内进行协调后获得计划指标的;

3申报材料时距离出访仍有充足时间(3个月)用于校内审批、省外办审批、申请签证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我处恕不受理。

阶段一:校内审批

按要求提交材料清单中的1-12号的电子版、纸质版。先交全部的电子版,再交部分注明了的只交纸质版的。

 

阶段二:省外办审批

按要求提交材料清单中的910号的纸质版到省外办,取任务批件。携任务批件和材料清单中的345号纸质版各1份到国际处办理用汇申请。

 

阶段三:签证办理

按要求提交材料清单中的111213号的材料到省外办。【派遣函、费用证明】请联系国际处进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之类请联系校办进行办理。

重要提醒:给签证办理留足时间。

 

阶段四:回国报到

牢记报到、还护照、交总结报告的期限,还护照前扫描【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印戳页】。同时可办理【用汇核销】。

 

:如有任何疑惑,请先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包中《审批材料清单及步骤》,其中的“填报要求”有很详细的说明。其未能解释明白的地方,请和各学院外事秘书或国际处联系沟通,在不确定不清楚时先问清楚,确定了再填写。

        因公临时出国(境)材料包(及样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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