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陆续启动,请各院、各单位及时关注“国家留学网”、国际处和研究生院发办公系统通知以及“云大国际”公众号,积极组织申报。2025年项目简况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个人制”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资助。申请人应在报名前自行联系并获得外方院校访学邀请或录取通知书,并符合具体项目的其他申报条件。
此类项目主要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的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以及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等。
(二)“项目制” 项目:申报主体为学校或各二级单位。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和学校通知选派人员,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获得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与一家或多家国外合作院校有前期合作基础并签订包含明确联合培养条款的协议或合作备忘录。
此类项目主要有: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以及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等。
二、资助内容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项目原则上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生活费。少量攻读学位类项目视情况提供学费资助。具体以各项目指南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不同项目申报时间不一,以具体项目申报通知为准。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一)各院、各单位负责项目和个人申请人的初审推荐。
(二)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各单位推荐项目和个人申请。
(三)学校相关部门公示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或个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学校正式推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或个人。
(四)学校正式推荐的项目负责人或教师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5年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的申报时间统一为3月10日-31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时间为4月10日—30日。有意向申报的师生务必于上述日期前获得外方院校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二)同时段内仅限申报1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受理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三)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及所申报项目指南。务必提前关注项目对派出人员的外语要求及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期限,确定可在资格期限内派出再进行申报。
(四)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五)各院、各单位对本单位获批项目和获资助派出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项目及派出人员推荐、派出期间管理、回国报到及留学绩效落实全过程管理。
(六)可参考:2025年欧亚地区部分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blgg3O2oRsZ167Q2WogYCA)
五、校内各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各项目选派指南公布之日起提供咨询。
(一)研究生请与研究生院负责老师联系、咨询,并添加QQ群906017988(请备注学院+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 0871-65033265
(二)申报教师个人项目、项目制项目、本科生项目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老师 0871-65033814
人事处:冯老师 0871-65033841
附件:1. 申请人申报步骤
2. 云南大学资助优秀教师出国(境)进修候选人推荐表(个人项目申报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