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鼓励各教学研究单位引入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项目,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升科研和创新能力,支持外籍教师和科研队伍建设,现将开展2016年度云南省高校外籍教师工作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项目
包括: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学校常规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详见《云南省高校外籍教师工作经费申请办法》(附件,以下简称《办法》)。
二、申报表填报要求
1. 申报表格中的年度为日历年,日期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的“项目概要”中“申请项目”请明确高层次外教和普通外教,“支撑项目”为与高层次外教和普通外教有关的除本项目支撑以外的来自其他方面的项目名称及资金支持。高层次外教要求为博士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普通外教的满足要求为硕士学历或讲师职称。语言类外教按高层次、普通进行分类汇总,语言类以外的外教须注明所教授的专业(课程)类别。
3. 持中国籍香港、台湾、澳门身份证明文件的教师不在外籍教师的统计之列。
4. 项目申请要求提交2015年度项目工作总结(包括外籍教师基本信息、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效益);2016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报表。所有材料一式4份(按顺序装订好),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份。材料不符合《云南省高校外籍教师工作经费申请办法》规定的,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得参与最终专家评审。
三、 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云南省高校外籍教师工作经费申请办法》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4月18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2016年高校外籍教师工作经费继续支持“海外名师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鼓励学校聘请能够直接为硕士、博士研究生授课的高层次、专业型外教,对申报普通语言类外教工作经费将予以适当限制。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33814
附件:《云南省高校外籍教师工作经费申请办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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