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国际会议管理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对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批管理工作,为审批部门提供审批依据,请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报送将于2016年度举办的国际会议计划,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省外办。未报送计划的国际会议,原则上将不列入2016年度我校国际会议的审核审批范围。
请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填写《2016年国际会议预报表》(一会一表)(附件1)并于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前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明远楼319室)。纸质预报表需在填报单位处加盖公章,电子版预报表请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钱均账户。联系电话:65033815。
请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注意:报送国际会议计划后,需要在会议召开前至少4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国际会议的审批申请,报送《云南大学举办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会议材料(附件5),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会议,会议结束后,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在两周内将会议总结表(附件4)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国际会议预报表》
附件2:云南大学关于主办或承办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暂)
附件3:《云南大学举办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申报表》
附件4:举办国际及港澳台学术会议总结表
附件5:云南大学举办国际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报材料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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