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更新时间:2014-05-19 04:29:00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做好援外培训工作,根据国家财政资金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起启动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和储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题申报内容
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是指申报我对外开展援助性质的某一特定领域及行业培训项目应具备的核心内容。开展主题申报工作,将有利于提高援外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培育援外培训项目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主题,有利于健全援外培训项目的储备管理。
二、  主题申报功能
对申报上来的援外培训项目主题,商务部将依据上述申报条件综合评估,筛选符合条件的主题,按照领域、行业等条目进行科学分类,统一纳入援外培训项目主题储备库,并在援外培训项目管理中发挥以下功能:
(一)作为编制援外年度培训计划的主要依据。
商务部根据我对外工作需要、受援国人才培养需求和对外援款计划,直接从储备库中提取援外培训主题,作为汇编援外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今后,除特殊情况外,未纳入储备库的培训主题不再列入年度培训计划。
(二)为开展同领域培训主题的优选竞争创造条件。
在建立健全援外培训主题储备库的基础上,对于同领域的援外培训项目,商务部将在纳入储备库的同类或类似培训主题范围内通过择优比选的竞争方式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引导援外培训任务逐步向优势和优质单位集中,主动培育一批援外培训项目的精品基地和品牌单位。
 
三、  申报条件
(一)符合我国“一带一路”、“走出去”、经略周边等对外战略和援外方针政策;
(二)符合发展中国家的人才培训需求;
(三)我国具有相对先进或成熟的专业技术、装备能力或管理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全方位合作;
(四)培训单位具备较强的培训能力,主要包括:
1、    已形成与主题相关专业方向基本完备的核心课程设置;
2、    核心课程配备授课能力较强的专业师资;
3、    核心课目已编著相对完备的课辅教材、资料。
 
四、  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请在201465日前报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可根据上述规定条件和培训单位实际情况申报一个或多个培训项目主题,并提交以下主题申报材料:
1、《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汇总表》(附件一);
2、分主题填写的《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表》(附件二);
3、核心课程教学说明;
4、核心师资简历;
5、主要教辅材料(电子版)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材料请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钱均
  话:65033815
  真:65183424
  箱:请发办公自动化系统(Netcase)国际处钱均邮箱
  址:校本部会泽院10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 《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 《援外培训项目主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