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公告

填写“云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注意事项

编辑:国际交流处 更新时间:2011-06-27 09:43:00

1、          填写此审查表,必须认真负责,如实反映情况。

2、          审查表按规定应由院级党委指定专人填写。

3、          “政治表现”栏内如实填写总体政治表现和“文革”、八九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如果“文革”、八九年政治风波中没有发现问题,则统一说法:“‘文革’中没有发现问题,八九年政治风波中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与法轮功的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除此以外还应填写现实表现。

4、          “政治表现”栏(含本栏)之前部分可计算机录入并复印。“所在单位意见”栏内每份都需请学院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亲笔签名,意见须包括“所填内容属实,同意派出”字样。每份都需加盖红章。

5、          要求一式3份(半年及以上者4份,除基层党委意见及签字外需打印)。

6、          请用16K纸双面打(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