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 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更新时间:2011-12-12 05:47:00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厉行节约的工作精神,遵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云政外护(2011)370号〕的要求,全面做好我校2012 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研究院、所)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认真组织申报本单位2012 年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可不用申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19日中午12点以前务必将本单位2012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填写《2012年云南大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发送至指定邮箱(ynuliufei@gmail.com)。出访计划应包括出访任务、预计出访时间、带队人、具体人员构成、拟在外天数、出访事由、出访必要性等。按照中央和云南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团组人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严禁拆分组团或组织“团外团”。应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出访1 国不超过6天,出访2 国不超过10 天,出访3 国以上不超过12 天,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
二、学校将对全校2012 年出国(境)计划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学校2012 年出国境计划需经过省外办、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执行。
三、对不上报计划或逾期上报并导致未能列入我校报送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学院(研究院、所),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停止办理其2012年度的因公出国(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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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马理 刘飞
联系电话:503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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